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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4)

作者:91yixue 来源: 易学网 时间:2015-10-09 字体: 考试必看


 
1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8.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贷款服务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中心“一站式”贷款服务大厅。
 
办理要件:
 
购买商品房
 
(一)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二)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五)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六)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七)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八)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九)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一)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十二)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十三)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1、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如需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须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可登陆网站www.cdzfgjj.gov.cn “下载中心”下载表格或到受托银行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0、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拟售住房土地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如需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可登陆网站www.cdzfgjj.gov.cn“下载中心”下载表格或到受托银行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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