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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2)

作者:91yixue 来源: 易学网 时间:2015-10-09 字体: 考试必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网上政务大厅系统。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外部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内部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外部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网上政务大厅系统。
 
办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封存业务: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
 
启封业务: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网上政务大厅系统。
 
办理要件:
 
1.单位缴存人员无变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原件。
 
2.单位缴存人员有变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原件。
 
3.付款票据。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网上政务大厅系统。
 
办理要件:
 
1.异地中心转入补缴。
 
单位需提交异地中心转出的电汇凭证(含电子汇划补充报单、银行特转凭证,同城中心转出的收款凭证为银行进账单)。
 
2.以前年度少缴、欠缴的补缴。
 
(1)单位补缴申请一份。
 
(2)《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归集表7)一式三份。
 
(3)跨年度补缴需单位出具能证明职工入职时间的相关文件。
 
3.托管户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4.职工个人新开户滞后产生的以前月份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5.单位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6.更正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产生差额补缴。
 
当年度内单位暂未办理基数调整,发现个别职工基数有误的,可通过单位整体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一并更正及补缴。单位当年度内已办理了基数调整的,需更正个别职工的基数及补缴,由于目前系统的原因,须到中心进行审批。
 
7.启封个人账户滞后产生的以前月份补缴。
 
单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8.错误封存产生的补缴。
 
单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9.缓缴补缴业务。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报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网上政务大厅系统。
 
办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
 
2.《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十)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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