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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3)

作者:91yixue 来源: 易学网 时间:2015-10-09 字体: 考试必看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年度前两年财务报表或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年度上年财务报表原件。
 
2.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清册。
 
3.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形成的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一份(需参会代表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二、提取服务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办理场所:中心各服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3.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办,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职工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商品房: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6.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9.租住自住住房:承租商品住房,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和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10.职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11.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1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3.职工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
 
14.职工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
 
1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疗治疗费用发票、职工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九类)。
 
1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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