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入口:http://jwcweb.lnpu.edu.cn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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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与管理,对本科教学质量实施监控和评估,开展学生学业指导的系统化建设,拟定招生计划完成录取工作等。教务处下设三个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内设监控科、评估科)、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以及六个行政科——教学研究科、教务科、实践教学科、学籍科、教材科和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具体工作职责为:
1. 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2. 研究制定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
3. 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组织申报新专业,开展新专业建设;
4. 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各学院(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并进行专项考核;
5. 负责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6. 负责制定、完善学院本科教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并组织实施;
7. 编制年度教学经费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与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8.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开展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与评选工作;
9. 负责全校课程安排和教室使用管理调度工作;
10.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学籍、学位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级本科教学事故的监督和处理,履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的职责;
12.负责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13.负责教学、教研工作量计算与审核工作;
14.开展教学业务培训,进行教学资格认定和质量评价,提供教学信息服务;
15.负责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规划与建设;
16.组织开展实践教学,负责实验教学、教学上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17.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18.指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学习模式,优化学生学习指导项目,做好学生学业互助工作;
19.搭建学生学业咨询和交流的互动平台、提升学习效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学生学业指导活动的系统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