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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发布2018株洲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作者:91yixue 来源: 易学网 时间:2018-06-22 字体: 考试必看

株洲市教育局发布2018株洲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关于做好2018年株洲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就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于2018年7月2日前结束期末考试,7月7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4日放暑假。2018年下学期于9月1-2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2019年1月21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

二、认真搞好期末工作

1.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与开学时间安排,组织好期末考试前的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复习、规范组织考试,防止突击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等情况发生。

2.做好学期综合评价。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突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严禁飙车;在放假后,校车一律停运,校车使用单位对车辆全面保养维护,完善封存。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并收好回执备档。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假期值班护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负责。

三、丰富师生假期生活
     1.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对学生布置的书面暑假作业应分必作和选作,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假期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2.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3号)精神,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暑假劝学黄金期,组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对辍学学生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逐一对这些学生进行劝学走访。
     3.鼓励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举办的素质拓展活动;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要引导学生开展广泛的针对性的暑期社会调查。暑假期间学生开展活动情况,要记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学校不得擅自以夏令营等形式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暑假期间,以“勤工俭学”“实践”“实习”等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非法打工行为。

4.合理安排教师假期活动。暑期既是教师休息休养的重要时期,也是教师教育理论、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抓住这一时机,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市培计划。普通中小学校要突出新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研讨,职业学校要有计划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开展专业实践锻炼。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体教研活动,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同时,教师在参加娱乐、旅游等社会活动时,要讲文明、守道德,做为人师表的楷模。

四、规范各类教育行为
    1.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

    2.严格规范用书管理。2018年秋季,各普通中小学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教辅征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文件执行;中小学教辅选用严格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株教函〔2017〕98号)和《关于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征订的补充通知》(株教函〔2017〕127号)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和组织征订株洲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征订一定要遵循“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开公示、流程规范”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各中职学校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教材。各县市区教材教辅规范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抓好落实。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 号)、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8〕24号)、《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8〕23号)、《2018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株教函〔2018〕49号)等文件的要求,大力推进均衡发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合理引导学生分流、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文件,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1.做好新生入校准备。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小学分班一律随机均衡分班,初中按小学毕业考试等级平行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分快慢班、重点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一年级新生可提前报到组织军训,但不得上文化课。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学校行政一般提前一周集中,研究新学期工作;全体教师一般提前3天集中,进行集体学习、备课和家访、劝学等工作。
     2.完善学习生活条件。开学前要对校内的设施设备及课桌椅等进行一次全面整修,对师生生活设施和各类教学用品要添足备齐。
      3.营造浓郁迎新环境。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做好开学工作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好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做好控流保学工作,对特殊教育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工作要加强指导。9月15日前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联系人:谭望。联系电话:22663747。
           

                    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