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沈阳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19沈阳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4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制定了《沈阳市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沈阳市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4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2019年,拟组织全市中小学所有任课教师通过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全国网上“晒课”,从中评选出2000节市级“优课”,并参加省和国家级“优课”评选,其中包含特殊教育优课60节,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优课每个民族学校限报10节。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学科教师均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活动于2019年4月份启动,7月20完成。即日起至6月30日,按学段学科分阶段组织教师进行网上报名、晒课以及区县推优;7月1日-7月20日,开展市级“优课”推荐工作。
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学科分阶段传课的方式,相应学段学科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传课,不同学段学科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即日起至4月30日;
小学4-6年级:即日起至5月31日;
初中中考学科:即日起至5月31日;
初中非中考学科:即日起至6月30日;
高中:即日起至6月30日;
特殊教育及民族教育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线下进行。于6月30日前将优课汇总表及优课相关材料采用百度云盘报送至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信息化部。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优课”推荐遴选、“优课”推广等三个阶段。
(一)组织网上晒课
通过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一师一优课”应用提供的“晒课”功能,教师可直接进行实名制报名注册(教师报名注册流程见附件1)和网上“晒课”,学校安排专人担任校级管理员,负责报名与课程审核。
1.晒课范围
拟申报教育部的“优课”,“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拟申报省级的“优课”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办〔2018〕83号)的教材版本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省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二)推荐遴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区县推优,市级评审的方式,对本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遴选。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一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组织专家通过“一师一优课”活动平台提供的“评课系统”开展在线评选“优课”。并将选出的“优课”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区、县(市)教育局推荐的“优课”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与省级“优课”评选,对于前四年度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优先考虑。
(三)“优课”应用推广
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部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项目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组织安排
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沈阳市教育局组织,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具体实施,各级教研部门承担教研指导工作。
1.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区域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活动经费,开展专题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辖区内各学段各学科的所有任课教师参与活动,并积极推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成果。
2.各区、县(市)电教部门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创建“优课”所需的技术和丰富多彩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要系统整理并建立平台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
3.各级教研部门要积极在平台上点评教师所晒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指导,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教学案例和创新模式。借助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引领本地教师创建工作室,在平台上开展体现学科特点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性的校本教研活动,将网络校本教研形成一种常态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教育改革与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抓手,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相衔接对在本次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优秀教研员、优秀电教人员由市教育局给予表奖。
2.为鼓励广泛参与,避免重复,保证质量,各区县(市)要按照各学段各学科分配数量进行部署、评选和推荐,具体分配名额由各学科市级教研员另行通知。
3.各区、县(市)教育局确定相关负责人及联系人,并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联系人。要求由沈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区级管理员担任活动支撑平台的区级管理员(名单见附件3)。各学校设立校级管理员,负责审核本校教师的注册信息和晒课信息,人员设置由各区、县(市)自行安排。各级管理员帐号已在上一年度统一分配,各级管理员可以在活动平台中对所辖学校的管理员账号进行管理(增加、修改、删除、重置密码等)。
4.各级电教和教研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全力参与该项目的教学指导、录课评课和技术支持与推广工作。
联系人:市教育局 信息化处 张殿辉 22703157
市教育研究院信息化部 牟辉 31668819
电子邮箱:muhui7788@qq.com
附件:附件请查看原文:http://yun.syn.cn/index.php?r=portal/content/view&sid=210100&id=1241755
1. 教师报名注册流程
2. 各区、县(市)联系人信息表
3. 沈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区级管理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