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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问:如果在外地工作,怎么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在其工作所在地完成继续教育,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学分登记。所在单位临时派出在外地工作的,可以选择网授或参加会计相关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除面授外,我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还明确了十多种可供选择的继续教育途径。
问:我在外省,可否在湖北省完成继续教育和登记?
答: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在工作所在地完成继续教育,到工作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学分登记。在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当在当地完成继续教育并登记。
问:学习继续教育前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吗?
答: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前需先完成信息采集。
问:什么人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问:会计人员需要从何时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