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http://218.60.151.138/personWeb/m_(2)
四、工作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一)市县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知晓并及时准确进行信息采集。
(二)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对于虚报、谎报信息的会计人员,由当地财政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管理,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确保会计人员信息安全。
(四)市县财政部门要通过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分析会计队伍现状,制定有针对性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为会计人员服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五)请省(中)直单位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指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辽宁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5日
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一、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是那些?
答: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户籍在我省的待业人员及在我省就读的在校学生。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起始时间?
答: 本次信息采集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2019年6月15日结束,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另行通知。请会计人员抓紧在集中采集时间段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和会计人才选拔等。
三、在辽宁省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现不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吗?
答:本次采集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上述人员可不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参加工作所在地信息采集。
四、我省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采集信息?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如果上述会计人员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对原有信息进行确认完善,完成信息采集。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进行登陆,设置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五、新增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新增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点击“立即注册”,填写各项信息,设置登陆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陆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六、进行信息填报采集时,对浏览器有哪些要求?
答: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谷歌,火狐,360 极速 浏览器(极速模式),IE9 内核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七、信息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答: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会计人员补充缺少的信息后,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