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www.fjjy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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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官网
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开展失业保险明细缴费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届时,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都必须停止单独汇总申报失业保险,对参保职工按明细申报失业保险费。
一、失业保险明细申报后,失业保险新户参保登记如何办理?
答:1、对于同时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地税部门受托受理社保登记,登记信息发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编制社保编码后回传地税,不发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时,地税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一条失业保险参保险种登记信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失业保险参保险种登记信息,登记结束。
2、对于仅参加失业保险的,地税部门受托受理社保登记,登记信息发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地税接收失业保险审核编制的社保编码审核信息后,登记结束。
二、失业保险明细申报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增减员?
答、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fjjyt.net)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就业通操作简易流程)并提交就业中心审核(这个步骤十分重要,须审核完毕后才能进行失业保险明细申报),10月开始,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都必须通过“就业通”系统将参保人员传送至失业保险中心审核后,才能在地税系统进行失业保险明细申报缴费。以后月份若发生参保人员变动,应在申报保险前先登陆失业中心“就业通”进行参保人员增减的审核,确保在申报期内正常申报缴费。
三、失业保险如何进行明细申报?
答: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信息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成功,并且数据已传送至地税系统后,登录“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网址:http://www.fj-l-tax.gov.cn/wbsys/)或到地税办税大厅窗口,按已登记的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明细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简易流程)。人员多需介质导入的网上申报用户使用企业端进行申报,登录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在“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中下载《社保企业端软件3.0.11.22完整版》,通过“介质导入”方式申报失业保险。(企业端软件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办税系统的”资料下载”——“社保企业端操作手册”。)
四、农民工不缴费的如何明细申报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缴费对象分为职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四类。目前,地税系统申报时“缴费对象”默认为“职工”,但允许修改,申报信息保存时,系统判断“缴费对象”选择是否正确,错误的不允许保存并提示。同时,“农民工不缴费”的,“缴费基数”必须录,否则视为未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