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政策问答(3)
十六、需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的内容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由什么机构出具计生申请材料?
答:(一)需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是否存在违法生育的现象;
2.是否有违法生育未处理或社会抚养费缴纳不到位的情况;
3.是否纳入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管理范围;
4.是否有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情况。
(二)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已婚申请人还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籍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婚育情况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申请人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的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
5.如申请人有违法生育现象需提交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的社会抚养费缴费单据。
(三)申请材料出具机构
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前需先经居住地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其有无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具体程序为:申请人须携带上述资料到镇(街)计生办提出申请,由镇(街)计生办审核后为其出具相关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