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税局:2016年3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江苏地税局消息,2016年3月份申报纳税截止期为3月15日。逾期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请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 关于纳税人跨境业务涉税申报事宜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