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http://fpxxbd.tjsat.gov.cn/fpxx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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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税局发票真伪查询是通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来进行的,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天津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二、凡在本市国税系统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授权”,获取授权证书。授权用户进行授权登录后,可直接查询发票,而不再受输入验证码和查询时间间隔的限制。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
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示为“发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