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19福建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福建省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研教改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一线教师开发、应用数字教学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充实中小学优秀教学资源,促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与范围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三、活动组织
全省活动由我厅组织,省电教馆、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组织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电教、教研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对学校、教师提供“晒课”“优课”制作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做好优课评审的组织和推荐;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总结优秀教学案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激发教师广泛参与,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开展网上晒课。指导教师(每节课3人以内)也应通过平台实名注册,对相应课例进行点评指导。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国家晒课平台提供教材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节的节点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提交的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不少于30分钟)。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在2018年度教学实践中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往年已推荐参评的“优课”,未经深度改造,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技术要求
课堂实录要做到画面清晰,可进行后期处理;须配有不超过5秒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有条件的学校可多机拍摄,有恰当的镜头切换。
课堂实录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码流率0.5~1Mbps(如上传的视频内容编码率低于0.5Mbps,则码率不变,转码为H.264+AC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分辨率720×576(4:3画幅)或1280×720(16:9画幅)及以上;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采样率48KHz;单个课堂实录视频大小不能超过600M。
5.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2019年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2019年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地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市级推荐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遴选本地“优课”,推荐参评省级“优课”。省属中小学按属地参加活动。
(1)名额分配。2019年全省计划向各设区市下达2000节推荐名额(详见表1)。
(2)推荐时间。各设区市推荐参评省级“优课”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3)推荐要求。各地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的“优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各设区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节点只推荐1节“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2.省级遴选
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市级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遴选,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未获部级“优课”的知识节点。遴选结果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并择优推荐参评部级“优课”。
部级“优课”遴选结束后,未被评为省级及部级“优课”的,国家平台将逐步移除,请各地各校及教师按需做好备份。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地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省部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国家平台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
五、奖励办法
省级“优课”专家评选结果经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公布其作者和指导教师(3人以内)名单,“优课”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我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制作电子证书。证书打印地址为:zscx.fjber.com。
获评部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优课”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
六、其他事项
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优课”活动经验,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县(市、区)和学校开展活动,安排教师按时上网晒课,遴选、推荐“优课”,保证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请各设区市填写活动联系表(表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3月18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至省电教馆邮箱。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欣,电话:0591-87091203、0591-87850907(传真),邮箱:jjcyj@fjedu.gov.cn;
省电教馆联系人:陈秀,电话:0591-62721037、0591-87837404(传真),邮箱:1043141468@qq.com;
省教研室联系人:林顺华,电话:0591-87091921、0591-87819853(传真),邮箱:mjylsh@163.com;张锋,电话:0591-87091918、0591-87819853(传真),邮箱:10946197@qq.com。
附表:1.2019年省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