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6)
3.【答案】BCD
【解析】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四种。
4.【答案】ABC
【解析】本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5.【答案】BCD
【解析】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6.【答案】BC
【解析】选项AD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7.【答案】BCD
【解析】选项A: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C属于“产权转移书据”;(2)选项D属于“权利、许可证照”。
9.【答案】BC
【解析】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
10.【答案】CD
【解析】(1)选项A: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选项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11.【答案】BCD
【解析】选项A: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才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2.【答案】CD
【解析】(1)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3.【答案】BD
【解析】(1)选项A: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选项C: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14.【答案】AD
【解析】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15.【答案】AB
【解析】(1)选项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选项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选项C: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4)选项D: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外。
16.【答案】CD
【解析】(1)选项C: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选项D: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17.【答案】CD
【解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深圳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广州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8.【答案】BC
【解析】(1)选项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D:“寄存”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运输”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19.【答案】BD
【解析】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答案】AD
【解析】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三、判断题
1.【答案】√
2.【答案】×
【解析】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3.【答案】√
4.【答案】×
【解析】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5.【答案】√
6.【答案】×
【解析】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7.【答案】√
8.【答案】×
【解析】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9.【答案】√
10.【答案】√
四、不定项选择题
【案例1答案】
(1)
【答案】B
【解析】(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5000+3000)×50%×10%=400(万元);(2)出租的房产不缴土地增值税。
(2)
【答案】C
【解析】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单独再扣除。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含教育费附加)=18000×5%×(1+7%+3%)=990(万元)。